
(1)補提壞賬準備:
應補提的壞賬準備=100×40%-5=35(萬元)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35
貸:壞賬準備35
(2)調整遞延所得稅資產: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8.75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35×25%)8.75
(3)留存收益調整: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26.25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35-8.75)26.25
借:盈余公積2.625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26.25×10%)2.625

企業(yè)涉及現金收支的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應當調整報告年度資產負債表貨幣資金項目的金額。( )
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調整報告年度報表時,不能調整貨幣資金收支項目的金額。

“未分配利潤”項目期末余額調整增加的金額=200×(1-25%)×(1-10%)=135(萬元),相關會計分錄如下:
借:預計負債800
貸:其他應付款600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200
借:其他應付款600
貸:銀行存款600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600×25%)15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150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200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200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150
貸:未分配利潤135
盈余公積15

甲公司2021年11月8日銷售一批商品給乙公司,取得收入120萬元(不含增值稅,增值稅稅率為13%)。甲公司發(fā)出商品后,已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甲公司確認了收入,并結轉了成本100萬元。2021年12月31日,該筆貨款尚未收到,甲公司未對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2022年1月12日,由于產品質量問題,本批貨物被退回。
假定企業(yè)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是2022年3月31日,所得稅稅率為25%,按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按稅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應調整報告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稅額;涉及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均假定未來期間很可能取得足夠的用來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納稅所得額;不考慮報表附注中有關現金流量表項目的數字。
要求:編制甲公司該調整事項的相關調整分錄。
(1)調整銷售收入: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12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5.6
貸:應收賬款135.6
(2)調整銷售成本:
借:庫存商品1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100
(3)調整應繳納的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5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5
(4)調整留存收益: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15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15
借:盈余公積1.5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1.5

甲公司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預計在未來期間保持不變。甲公司已按2021年度實現的利潤總額6000萬元計算確認了當年的所得稅費用和應交所得稅,金額均為1500萬元,按凈利潤的10%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積。甲公司按稅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應調整報告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稅額。2021年度財務報表在2022年3月20日經批準報出。
資料一:2021年12月1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銷售Q商品1000件,商品已全部移交乙公司,每件成本為500元。合同約定,乙公司應按每件不含增值稅的固定價格600元對外銷售,甲公司按每件30元向乙公司支付代銷商品的手續(xù)費;代銷期限為6個月,代銷期限結束時,乙公司將尚未售出的Q商品退回甲公司;每月月末,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交代銷清單。2021年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開具的代銷清單,注明已售出Q商品400件,乙公司對外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銷售價格為24萬元,增值稅稅額為3.12萬元。當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開具了一張相同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按扣除手續(xù)費1.2萬元后的凈額25.92萬元與乙公司進行了貨款結算,甲公司已將款項收存銀行。根據稅法規(guī)定,甲公司增值稅納稅義務在收到代銷清單時產生。甲公司2021年對上述業(yè)務進行了如下會計處理(單位:萬元):
借:應收賬款6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60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50
貸:庫存商品50
借:銀行存款25.92
銷售費用1.2
貸:應收賬款24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12
資料二:2021年8月1日,甲公司因合同糾紛被丙公司告上法院,要求甲公司賠償10萬元,甲公司咨詢法律顧問后認為很可能賠償金額為8萬元。2022年2月10日,法院判決甲公司賠償7萬元。假定該項預計負債產生的損失不允許再預計時稅前抵扣,只有在實際發(fā)生時,才允許稅前抵扣。甲公司2021年對上述業(yè)務進行了如下會計處理(單位:萬元):
借:營業(yè)外支出8
貸:預計負債8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2
貸:所得稅費用2
①甲公司的處理不正確;
②該事項屬于調整事項;
③調整分錄如下: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36
貸:應收賬款36
借:發(fā)出商品3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30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1.5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1.5
借:盈余公積0.45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4.05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4.5
①甲公司2021年的會計處理正確;
②該事項屬于調整事項;
③調整分錄如下:
1.將預估賠款調整為實際金額
借:預計負債8
貸:其他應付款7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1
2.遞延所得稅資產21年計提了2萬元,應全部轉回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2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2
3.調整應交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1.75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7×25%)1.75
4.結轉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余額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0.75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0.67
盈余公積0.08

